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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能动履职,共护清水碧流
时间:2022-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黄河宁、天下平”,保护治理好黄河自古以来都是安民兴邦的大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要求,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助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3月17日,稷山县检察院协同县水利局、林业局联合对汾河流域稷山段开展巡河行动。

 

  

  巡河行动小组先后来到原家庄、下费村、武城村等河段,实地查看了河岸环境、汛后水毁、河道治理等情况,对非法排污、毁林毁草开垦、非法占用河道等二十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巡查。巡河小组针对河坝两岸垃圾堆放、水毁林木等问题共同商讨改善对策,合力守护河流水质、河道环境安全。经向水利部门了解,去年特大汛情期间,汾河流域稷山段高水位运行数日,汾河水不能顺利入黄,给两岸河坝造成严重威胁。今年水利部门将河道清淤、河道拓宽列入重点工程,全力保障汾河河道行洪安全。

 

  

  巡河中看到汾河两岸有大量鸟类栖息,经了解,辖区内河段分布鸟类共计14目35科61种,其中黑鹳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系世界濒危珍禽,有白琵鹭等6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有苍鹭等8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随着汾河流域生态持续得到改善,多种鸟类栖息于此,林业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保护鸟类栖息环境,力促人与鸟类和谐共生。

 

  

  下一步,稷山县检察院将紧扣专项活动部署要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殷切嘱托,立足检察职能,内部融合“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外部与行政部门联勤联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让汾河继续造福于民,福泽两岸。
  稷山县检察院王红贞、姚耀红,水利局赵鹏,林业局姚忠保等参加了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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