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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谨记心 现身说法劝路人
时间:2022-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春三月,风和景明。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危险驾驶案件被不起诉人的帮教措施落实落细,近日,我院又一次联合稷山县交通警察大队对醉酒程度低、未造成严重后果、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15名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帮教活动,让他们在车流量较大的十字路口担任交通劝导员。

 

  上岗前,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巨庆在现场讲道:要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从宽处理的机会,时刻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在担任交通劝导员过程中,严格服从交警部门管理,认真履行交通劝导员职责。通过现身说法,劝导过往路人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要深刻反省自身酒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上岗后,曹巨庆副检察长带领检察干警实地查看了劝导和文明交通宣传情况,与过往群众进行交谈,过往群众对我院这一帮教做法交口称赞,并叮嘱交通劝导员注意自身安全。
  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教育和预防。下一步,我院将不断完善轻微危险驾驶惩教结合帮教机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努力遏制轻微危险驾驶高发态势,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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