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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稷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
该案系稷山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线索,稷山县公安局根据线索当场查获一批烟草,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田某。案发后稷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研判案情,双方就案件可能涉及的相关罪名进行了充分讨论。稷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就法律适用、证据固定、追赃挽损、收集注册商标原样、烟品鉴定等方面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引导办案人员在后续的侦查活动中注意提取电子数据和查扣赃款账户,并继续追查上下游犯罪,建议公安机关将涉嫌犯罪人员抓获归案,对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力求将所涉人员全部依法查处。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后,顺藤摸瓜,成功抓获了假冒某公司注册商标的水烟制造者岳某和梁某,并对该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月21日,稷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岳某、梁某依法批准逮捕。
下一步,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能,强化沟通协作,持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巩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乔秀红 郭波
编辑:魏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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