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务公开 | 检察要闻 | 队伍建设 | 检察风采 | 以案说法 | 检察文化
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稷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第三检察部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商家和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宣传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同时,我们紧盯食品药品生产、销售领域人民群众关注的新问题,引导群众如发现“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医疗美容行业不规范经营等问题,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或相关行政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中,共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有效地增强了广大群众安全消费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助力营造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强化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王彩云
编辑:魏陶然
【End】
版权所有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