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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8-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起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起抗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保障部、政治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刑事检察部、检察事务管理监督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名称

2018年预算

2017年预算

变化情况及原因

增加数额

增加比例

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

———

402.24

368.02

34.22

9.30%

1、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2、司法改革财务上划省财政厅,原来由本县财政代缴个人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改为由我院代为缴纳,3、福利费增加

项目支出

 

120

246.53

-126.53

-51.32%

1、本年压缩一般性支出,厉行节俭,2、检察改革后一部分人员转隶到监察委员会,3、职能转变,项目相应的减少.

三公经费

———

20.5

23

-2.50

-10.87%

公务接待减少,厉行节约

机关运行费

 

24.86

33.44

-8.58

-25.67%

本年压缩一般性支出

政府采购

 

7 

47 

 -40

85.11% 

政府采购减少

 

 

 

 

 

 

 

. “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0.5万元,比2017年减少2.5万元,原因是历行节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高检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接公务接待0.5万元比去年减少2.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7~2018年没预算采购公务用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情况说明

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属行政机关,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86万元,比2017年减少8.58万元,下降25.67%.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一部分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稷山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稷山县人民检察院施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六、固定资产占用情况(元、个、平米)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8,592,365.64

1

土地

4000.00

450,000.00

2

房屋

2855.60

2,633,775.14

3

车辆

16.00

1,633,314.00

4

通用设备

114.00

2,987,216.50

5

专用设备

3.00

20,500.00

6

家具、用具、装具

362.00

181,754.00

7

通用设备_软件

4.00

685,806.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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